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四等考試-移民行政類科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111 年第 29 題單選題
內政部移民署強制已取得居留或定居許可之香港或澳門居民出境前,應召開審查會。如發現前揭審查會之當事人曾有資助暴力非法組織之行為,且屬情況急迫應即時處分者,內政部移民署應對該當事人作何種處置?
A經審查會審查後,逕行強制出境
B得不經審查會審查,逕行強制出境正確答案
C經審查會審查後,依審查決議結果處置
D得不經審查會審查,限令出境
B正確答案
港澳居民強制出境前原則上應召開審查會,但若涉資助恐怖活動等情形且情況急迫,得不經審查逕行強制出境。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14條規定,當事人有危害國家利益、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從事恐怖活動之虞,且情況急迫應即時處分者,得不經審查會審查,逕行強製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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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港澳居民強制出境前原則上應召開審查會,但若涉資助恐怖活動等情形且情況急迫,得不經審查逕行強制出境。
看到「情況急迫應即時處分」,直覺對應例外規定:「得不經審查會審查,逕行強制出境」。
逐選項分析
A✕
情況急迫應即時處分時,為爭取時效,法律明文規定「得不經審查會審查」。
B✓ 正確
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14條規定,當事人有危害國家利益、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從事恐怖活動之虞,且情況急迫應即時處分者,得不經審查會審查,逕行強製出境。
C✕
此為一般情形的處理方式,但本題特別強調「情況急迫應即時處分」,故適用例外規定。
D✕ 陷阱
情況急迫時是採取最直接的「逕行強制出境」,而非給予當事人自行離境期限的「限令出境」。
港澳居民強制出境之審查會規定
| 情形 | 是否須召開審查會 | 處置方式 |
|---|
| 一般情形(已取得居留或定居許可) | 應召開 | 依審查決議處置 |
| 涉危害國家利益/恐怖活動等 + 情況急迫 | 得不經審查 | 逕行強制出境 |
考生容易混淆「限令出境」與「強制出境」。限令出境是給予當事人期限自行離境,而強制出境是公權力直接介入。在「情況急迫」的前提下,當然是直接「強制出境」以防範危害,不可能再給予期限限令出境。
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