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四等考試-移民行政類科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111 年第 13 題單選題
居住臺灣地區之人民因國籍因素受到歧視,致權利受不法侵害,得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62條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訴。依相關法令,侵害發生已逾多久期間者,不得提起申訴?
A正確答案
依移民法第62條反歧視申訴,申訴須在侵害發生後1年內提起,逾1年即不得申訴。
為什麼答案是 A
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62條授權訂定之申訴辦法,侵害發生已逾1年者不得提起申訴,為正確答案。
考點:申訴期間1年考點:易混時效考點:非申訴期間
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