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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聯招 地政
95 年 · 第 17 題
國營聯招 地政
民法
95 年
第 17 題
單選題
下列那一種事實屬於物權的繼受取得?
A
因時效而取得
B
因先占而取得
C
因添附而取得
D
因買賣而取得
正確答案
E
因徵收而取得
答案與詳解
D
正確答案
物權取得分「原始取得」與「繼受取得」;繼受取得是指從他人處承受既有物權,買賣即最典型例子。
為什麼答案是 D
買賣係以他人已有的所有權為基礎,透過契約+公示(登記或交付)方式移轉,是繼受取得的典型。
考點:時效取得=原始
考點:先占=原始
考點:添附=原始
考點:買賣=繼受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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