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考試四等考試-財稅行政類科民法概要110 年第 24 題單選題
甲收養乙為子女,下列可能影響收養效力之敘述,何者錯誤?
A甲收養時,未與甲之配偶丙共同為之
B甲之年齡,其實僅比乙年長10歲
C乙被收養時,未得乙之成年子女戊之同意正確答案
D乙被收養時,未得乙之配偶丁之同意
C正確答案
民法收養要件嚴格規範年齡差距、夫妻共同收養及配偶同意,但被收養者「不需要」得到其子女的同意,故未得子女同意不影響收養效力。
為什麼答案是 C
民法親屬編並未規定被收養時需要得到其「子女」的同意。因此,未得成年子女同意完全不影響收養之成立與效力,本選項敘述錯誤,為本題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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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民法收養要件嚴格規範年齡差距、夫妻共同收養及配偶同意,但被收養者「不需要」得到其子女的同意,故未得子女同意不影響收養效力。
民法收養要件中,只要求「配偶同意」或「本生父母同意」,從未規定需要「子女同意」,看到子女同意直接選 C。
逐選項分析
A✕
依民法第1074條規定,夫妻收養子女時應共同為之。若違反此規定,依同法第1079條之5,收養者之配偶得請求法院撤銷之。因此會影響收養效力。
B✕
依民法第1073條規定,收養者之年齡應長於被收養者20歲以上(特定例外為16歲)。若僅年長10歲,違反此規定,收養無效。因此會影響收養效力。
C✓ 正確
民法親屬編並未規定被收養時需要得到其「子女」的同意。因此,未得成年子女同意完全不影響收養之成立與效力,本選項敘述錯誤,為本題正解。
D✕
依民法第1076條規定,夫妻之一方被收養時,應得他方(配偶)之同意。若違反此規定,依同法第1079條之5,配偶得請求法院撤銷之。因此會影響收養效力。
收養要件與違反效力總整理
| 要件類型 | 民法規定 | 違反之效力 | 相關條文 |
|---|
| 年齡差距 | 收養者應長於被收養者20歲以上 (例外16歲) | 無效 | 第1073、1079-4條 |
| 夫妻共同收養 | 夫妻收養子女時,應共同為之 | 得撤銷 | 第1074、1079-5條 |
| 被收養者配偶同意 | 夫妻之一方被收養時,應得他方同意 | 得撤銷 | 第1076、1079-5條 |
| 被收養者子女同意 | 無此規定 | 不影響效力 | 無 |
考生容易將「被收養者須得配偶同意」或「未成年人被收養須得本生父母同意」的規定,自行擴張聯想到「成年子女也需要同意」。法律並未賦予子女干涉父母被收養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