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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考試四等考試-財稅行政類科民法概要110 年第 13 題單選題考點:稅捐優先權考點:留置權性質

下列關於遺產債務清償順序之敘述,何者正確?

A稅捐為優先債權,優先於普通債權受償正確答案
B民法第928條規定之留置權,係為普通債權
C對於受遺贈人之交付遺贈,應優先於普通債權受償
D繼承人應優先償還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債權後,始得對於債務人清償債權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稅捐優先權法定,優於普通債權;留置權為擔保物權而非普通債權;受遺贈人次於普通債權。

逐選項解析

A稅捐為優先債權,優先於普通債權受償稅捐優先權✓ 正確
稅捐稽徵法明文規定稅捐優先於普通債權受償,屬法定優先權。遺產清償時須先扣除稅捐債務,再處理一般債權。
B民法第928條規定之留置權,係為普通債權留置權性質✕ 易錯陷阱
民法第928條之留置權為擔保物權,具優先受償效力,並非普通債權。留置權人得就留置物優先受償,排序在普通債權之前。
C對於受遺贈人之交付遺贈,應優先於普通債權受償✕ 易錯陷阱
D繼承人應優先償還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債權後,始得對於債務人清償債權✕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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