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同一保險利益,同一保險事故,善意訂立數個保險契約,其保險金額之總額超過保險標的之價值者,要保人得否依超過部分,要求比例返還保險費?
A危險發生前後均不可以
B危險發生後可以
C危險發生前後均可以
D危險發生前可以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正解。保險法第 23 條第 1 項:以同一保險利益,同一保險事故,善意訂立數個保險契約,其保險金額之總額超過保險標的之價值者,在危險發生前,要保人得依超過部份,要求比例返還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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