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經紀公證人普通考試-一般保險公證人保險法規概要107 年第 14 題單選題
被保險人就其房屋向保險公司投保保險金額160萬元之火災保險,火災發生時其房屋價值為200萬元,房屋損失120萬元,火災發生時被保險人為證明及估計損失所支出之必要費用40萬元,試問被保險人此項費用,保險公司應償還多少元?
B正確答案
不足額保險中,證明及估計損失之必要費用需按「保險金額/保險標的價值」比例償還,本題為40萬×(160/200)=32萬。
為什麼答案是 B
正確計算,依保險法第33條規定,40萬 × (160萬/200萬) = 32萬。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不足額保險中,證明及估計損失之必要費用需按「保險金額/保險標的價值」比例償還,本題為40萬×(160/200)=32萬。
看到「證明及估計損失費用」且「保額<價值」,直接套用公式:費用 × (保額 ÷ 價值)。40 × (160 ÷ 200) = 32萬。
逐選項分析
A✕
未乘上不足額保險的比例(160/200),誤以為必要費用可全額理賠。
B✓ 正確
正確計算,依保險法第33條規定,40萬 × (160萬/200萬) = 32萬。
C✕ 陷阱
誤將損失金額120萬納入費用比例計算(40萬×120/200=24萬),屬錯誤算法。
D✕
保險人依法須按比例償還此必要費用,並非不賠,選項敘述錯誤。
保險法第33條費用償還比較
| 費用類型 | 償還上限/條件 | 不足額保險時之計算 |
|---|
| 避免或減輕損害之費用 | 與賠償金額合計「可」超過標的價值 | 費用 × (保險金額 / 標的價值) |
| 證明及估計損失之費用 | 無超過標的價值之例外規定 | 費用 × (保險金額 / 標的價值) |
題目給出「房屋損失120萬元」是干擾資訊!計算「證明及估計損失費用」的償還額時,只需看「費用總額(40萬)」與「不足額比例(160/200)」,切勿將損失金額混入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