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一般行政行政學大意114 年第 21 題單選題
下列何者不是政府人力資源管理的核心範圍?
A志願性人力資源薪資正確答案
B人力資源規劃
C人力資源訓練
D人力資源獎勵
A正確答案
政府人力資源管理核心為規劃、訓練、獎勵等面向,志願性人力屬無給職協力者,不涉薪資管理。
為什麼答案是 A
志願服務人員依志願服務法屬無給職,政府給予的是服務證明、保險或交通誤餐費,並非「薪資」。故「志願性人力資源薪資」根本不存在於政府人資管理核心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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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政府人力資源管理核心為規劃、訓練、獎勵等面向,志願性人力屬無給職協力者,不涉薪資管理。
看到「志願性」「薪資」兩詞並列就怪怪的—志工本來就無給職,哪來薪資管理?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志願服務人員依志願服務法屬無給職,政府給予的是服務證明、保險或交通誤餐費,並非「薪資」。故「志願性人力資源薪資」根本不存在於政府人資管理核心範圍。
B✕
人力資源規劃(HR Planning)是人資管理的起點,包含員額編制、職務設計、人力預測等,屬核心功能 P(Planning)。
C✕
訓練與發展(T&D)是提升公務人員職能的關鍵活動,如保訓會辦理的各類訓練,為核心功能之一。
D✕
獎勵(含考績、獎金、勳章褒揚)是激勵公務人員的重要工具,公務人員考績法即為制度化獎勵機制,屬核心範圍。
政府人力資源管理核心功能(PADS 架構)
| 功能 | 英文 | 內容 | 我國對應制度 |
|---|
| 規劃 | Planning | 員額配置、人力預測 | 行政院人事總處員額管理 |
| 任用 | Acquisition | 考選、甄補 | 考試院考選部 |
| 發展 | Development | 訓練、陞遷 | 保訓會、公務人員訓練 |
| 維持 | Sanction | 薪資、獎懲、退撫 | 俸給法、考績法、退撫法 |
出題者在「志願性人力資源」後面硬接「薪資」製造矛盾。志工是無給職,本質上不會有薪資問題;考生若只看到「人力資源」三字就誤選,會漏掉「志願性+薪資」的衝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