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為A設計專利(下稱系爭專利)之專利權人,乙以系爭專利不符設計專利要件,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下稱智慧局)提起舉發,經智慧局作成舉發不成立之處分(下稱原處分),乙不服提起訴願,亦遭訴願決定駁回,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下列關於訴之聲明敘述,何者正確?
A本件行政訴訟性質屬撤銷訴訟,乙於起訴時之聲明,應請求法院命智慧局就系爭專利為舉發成立之審定
B本件行政訴訟性質屬撤銷訴訟,乙於起訴時之聲明,僅須請求法院撤銷原處分及訴願決定即可
C本件行政訴訟性質屬課予義務訴訟,乙於起訴時之聲明,僅須請求法院撤銷原處分及訴願決定即可
D本件行政訴訟性質屬課予義務訴訟,乙於起訴時之聲明,應請求法院撤銷原處分及訴願決定,並請求法院命智慧局就系爭專利為舉發成立之審定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