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男、乙女結婚生一女丙,丙從父姓。丙 8 歲時甲乙協議離婚,並協議由乙單獨行使及負擔對於丙之權利義務。甲後來再婚,不願支付丙之扶養費,乙因而希望將丙之姓變更為母姓,應如何為之?
A乙為丙之親權人,自得立即向戶政機關申請變更之
B待丙成年後,乙得向戶政機關申請變更之
C乙得向甲請求變更丙之姓氏,若雙方意見不一致,乙應聲請法院酌定之
D乙得向法院請求,為丙之利益,宣告變更姓氏為母姓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依民法第1059條第5項,父母離婚,或父母之一方顯有未盡保護或教養義務之情事等情形,法院得依父母之一方或子女之請求,為子女之利益,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甲不付扶養費可作為法院判斷是否未盡保護或教養義務之重要情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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