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行政程序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行政處分一部分無效者,其他部分亦併同無效正確答案
B行政處分之無效,行政機關得依職權確認之
C行政處分之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有正當理由請求確認行政處分無效時,處分機關應確認其為有效或無效
D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其上級機關,亦得為之
答案與詳解
錯誤!行政程序法第112條規定,行政處分一部無效者,其他部分仍為有效。僅於除去該無效部分,行政處分不能成立時,才全部無效。本題為反向題,此即應選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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