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記帳士記帳相關法規概要107 年第 22 題單選題
依商業會計處理準則,下列關於「應收帳款」之敘述何者錯誤?
A應收帳款原則應以攤銷後成本衡量
B分期付款銷貨之未實現利息收入,應列為應收帳款之減項
C收回期間超過一年部分,應揭露各年度預期收回之金額
D業已確定無法收回者,列為應收帳款之加項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命題時第15條明列分期銷貨未實現利息及逾一年收回金額揭露,D「無法收回列為加項」明顯錯誤。2028-01-01起新第15條刪除B、C的明文(企業可自2026年度提前適用),舊題若直接套新制將不再是穩定單選。
為什麼答案是 D
業已確定無法收回之應收帳款,依法應予「轉銷」(自帳上沖銷移除),若列為加項將虛增資產,本選項敘述錯誤,為本題應選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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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命題時第15條明列分期銷貨未實現利息及逾一年收回金額揭露,D「無法收回列為加項」明顯錯誤。2028-01-01起新第15條刪除B、C的明文(企業可自2026年度提前適用),舊題若直接套新制將不再是穩定單選。
考古題依命題時法規選D;採2028新制或提前適用新制時,不要再把B、C當作第15條明文。
逐選項分析
A✕
依商業會計處理準則規定,應收帳款原則上應以攤銷後成本衡量(短期且折現影響不重大者除外),本選項敘述正確。
B✕
分期付款銷貨所產生的未實現利息收入屬於遞延性質,依法應列為應收帳款之減項,本選項敘述正確。
C✕
為充分揭露長期債權資訊,收回期間超過一年之應收帳款,應揭露各年度預期收回之金額,本選項敘述正確。
D✓ 正確
業已確定無法收回之應收帳款,依法應予「轉銷」(自帳上沖銷移除),若列為加項將虛增資產,本選項敘述錯誤,為本題應選答案。
應收帳款會計處理重點
| 情境 | 正確會計處理 | 錯誤處理 |
|---|
| 初始衡量 | 攤銷後成本 (短期不重大者得用交易價格) | 不考慮折現直接以面額入帳 |
| 分期付款銷貨 | 未實現利息收入列為應收帳款「減項」 | 列為加項或直接認列當期收入 |
| 確定無法收回 | 應予「轉銷」(沖銷應收帳款) | 列為應收帳款加項 |
| 收回期間超一年 | 揭露各年度預期收回金額 | 僅揭露總額不細分年度 |
考生易將「備抵損失(減項)」與「確定無法收回(轉銷)」混淆。確定無法收回的帳款已無資產價值,必須從帳上移除(轉銷),若列為加項將嚴重虛增資產,違反會計穩健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