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記帳士記帳相關法規概要107 年第 5 題單選題
依據記帳士法之規定,曾任稅務機關稅務職系人員者,自離職之日起幾年內,不得於其最後任職機關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區域內執行記帳士職務?
C正確答案
記帳士法規定,曾任稅務機關稅務職系人員離職後3年內,不得於最後任職機關所在地執行職務。
為什麼答案是 C
符合記帳士法離職迴避規定,曾任稅務職系人員離職起三年內受地域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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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記帳士法規定,曾任稅務機關稅務職系人員離職後3年內,不得於最後任職機關所在地執行職務。
關鍵字「稅務人員離職迴避」,直接聯想「3年內」與「最後任職機關所在地」,秒選C。
逐選項分析
C✓ 正確
符合記帳士法離職迴避規定,曾任稅務職系人員離職起三年內受地域限制。
記帳士離職迴避條款 (旋轉門條款)
| 適用對象 | 迴避期間 | 迴避範圍 |
|---|
| 曾任稅務機關稅務職系人員 | 自離職之日起 3 年內 | 最後任職機關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區域內 |
考生易將「3年」與其他法規的「2年」或「5年」混淆。請牢記記帳士法針對稅務人員的旋轉門條款期間為「3年」,且限制範圍是「最後任職機關所在地」的縣市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