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記帳士記帳相關法規概要107 年第 19 題單選題
商業之負責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下列何項情事會被處以罰鍰?
A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或記入帳冊
B故意遺漏會計事項不為記錄,致使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
C違反會計帳簿均應按其頁數順序編號之規定,毀損會計帳簿頁數,或毀滅審計軌跡正確答案
D故意使應保存之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報表滅失毀損
C正確答案
違反商業會計法第71條者處刑罰(罰金),違反第76條者處行政罰(罰鍰),選項C屬後者。
為什麼答案是 C
依商業會計法第76條,違反第24條規定毀損會計帳簿頁數或毀滅審計軌跡,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行政罰)。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違反商業會計法第71條者處刑罰(罰金),違反第76條者處行政罰(罰鍰),選項C屬後者。
區分「罰金」(刑罰)與「罰鍰」(行政罰)。選項A、B、D皆為商業會計法第71條之犯罪行為,處刑罰;選項C為第76條之違規行為,處罰鍰。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依商業會計法第71條,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或記入帳冊,屬犯罪行為,處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刑罰)。
B✕ 陷阱
依商業會計法第71條,故意遺漏會計事項不為記錄致使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屬犯罪行為,處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刑罰)。
C✓ 正確
依商業會計法第76條,違反第24條規定毀損會計帳簿頁數或毀滅審計軌跡,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行政罰)。
D✕ 陷阱
依商業會計法第71條,故意使應保存之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報表滅失毀損,屬犯罪行為,處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刑罰)。
關鍵知識表
| concept | description |
|---|
| 罰金與罰鍰之區別 | 「罰金」屬於刑罰,由法院判決;「罰鍰」屬於行政罰,由行政機關裁處。 |
| 商業會計法第71條 | 規範商業負責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等之重大不法行為(如造假、故意毀損、遺漏),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下罰金。 |
| 商業會計法第76條 | 規範未設置帳簿、毀損帳簿頁數或審計軌跡、未依限辦理決算等行政違規行為,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
商業會計法的處罰分兩軌:刑事處罰用「罰金」,行政處罰用「罰鍰」。第71條規管的是造假帳、毀帳這類嚴重違法,走刑事程序處罰金;第76條針對的是會計事務處理瑕疵,例如未依規定設帳、登帳不實但未達詐欺程度,用行政罰鍰即可。判斷關鍵在於違法行為是否涉及故意造假或妨礙稽查,若只是程序不當或帳務疏失,通常落在罰鍰範圍。考生最常搞混兩個字形近似的「罰金」與「罰鍰」,或者不清楚哪些行為已嚴重到要移送刑事,導致選錯法條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