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考-驗光生眼球構造與倫理法規概要106 年第 37 題單選題
驗光人員法第 12 條第 1 項第 3 款所稱低視力者輔助器具,指的是下列何者?
A針對視覺失能者所提供之各項協助器具
B協助視障者個人行動及溝通之輔助器具
C幫助低視力者個人照顧及保護之輔助器具
D以驗光輔助視覺功能之各式光學器具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驗光人員法所稱低視力者輔助器具,專指以驗光輔助視覺功能之各式光學器具,不包含一般行動或照顧輔具。
為什麼答案是 D
正確。依驗光人員法施行細則第8條規定,低視力者輔助器具明確指「以驗光輔助視覺功能之各式光學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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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驗光人員法所稱低視力者輔助器具,專指以驗光輔助視覺功能之各式光學器具,不包含一般行動或照顧輔具。
看到「低視力者輔助器具」直接連結「驗光」與「光學器具」,排除一般行動、溝通或照顧等非光學輔具選項。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視覺失能者的協助器具範圍過廣,包含語音手錶等非光學輔具,並非驗光人員法施行細則第8條之狹義定義。
B✕ 陷阱
行動及溝通輔助器具(如白手杖、點字機)屬於身心障礙者輔具範疇,並非驗光人員的法定業務與專業。
C✕
個人照顧及保護輔具與視覺光學輔助無關,非驗光專業範疇,屬於干擾選項。
D✓ 正確
正確。依驗光人員法施行細則第8條規定,低視力者輔助器具明確指「以驗光輔助視覺功能之各式光學器具」。
低視力輔助器具 vs 一般視障輔具
| 項目 | 低視力者輔助器具 (驗光人員法) | 一般視障輔具 (身障者權益保障法) |
|---|
| 定義 | 以驗光輔助視覺功能之各式光學器具 | 協助視障者生活、行動、溝通之各項器具 |
| 舉例 | 放大鏡、望遠鏡、濾光鏡片 | 白手杖、點字機、語音報時手錶 |
| 專業人員 | 驗光師 | 職能治療師、輔具評估人員 |
命題者將「身心障礙者輔具」的廣泛定義(如行動、溝通、照顧輔具)偷換為驗光人員法中的「低視力者輔助器具」。驗光人員的專業僅限於「光學器具」,切勿被其他看似合理的輔具定義誤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