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財稅行政稅務法規大意114 年第 27 題單選題
甲為經常居住在中華民國境內之國民,在民國113年3月贈與乙250萬元,9月贈與丙100萬元。與此例有關之贈與稅,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為納稅義務人
B甲當年度的贈與尚未超過贈與免稅額正確答案
C贈與稅率為累進稅制
D甲應於稽徵機關送達核定納稅通知書之日起2個月內,繳清應納稅款
B正確答案
113年贈與稅免稅額為244萬元,甲全年贈與350萬元已超過免稅額,故B錯誤。
為什麼答案是 B
113年贈與免稅額為244萬元,甲全年贈與250+100=350萬元已超過免稅額,此敘述錯誤,為本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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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113年贈與稅免稅額為244萬元,甲全年贈與350萬元已超過免稅額,故B錯誤。
贈與稅免稅額為「每年」累計計算,甲3月+9月合計350萬元已超過當年免稅額,選B。
逐選項分析
A✕
贈與人甲為財產所有人,依法本應為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敘述正確。
B✓ 正確
113年贈與免稅額為244萬元,甲全年贈與250+100=350萬元已超過免稅額,此敘述錯誤,為本題答案。
D✕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30條規定,納稅義務人應於核定通知書送達後2個月內繳清稅款,敘述正確。
贈與稅重點整理
| 項目 | 內容 |
|---|
| 納稅義務人 | 原則為贈與人(財產所有人) |
| 免稅額計算 | 按「年度」累計全部贈與金額計算,非單筆計算 |
| 稅率 | 超額累進稅率 |
| 繳納期限 | 核定通知書送達日起2個月內,得申請延期2個月 |
本題陷阱在於誤以為每次贈與各自比較免稅額(單筆250萬或100萬皆可能被誤認未超過),但贈與稅免稅額是以「同一曆年度」全部贈與金額合計計算,故甲全年350萬元已超過免稅額,B選項才是錯誤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