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財稅行政稅務法規大意114 年第 8 題單選題
依現行所得稅法之規定,個人在105年1月1日以後購買取得之房地,其交易所得的課稅方式為:
A分離課稅正確答案
B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
C分開計稅、合併報繳
D分離課稅與合併申報擇一
A正確答案
105年後取得房地交易,採房地合一稅分離課稅,與綜所稅脫鉤。
為什麼答案是 A
房地合一稅自105年1月1日上路,個人房地交易所得採分離課稅,單獨適用15%~45%稅率,於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次日起30日內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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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105年後取得房地交易,採房地合一稅分離課稅,與綜所稅脫鉤。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房地合一稅自105年1月1日上路,個人房地交易所得採分離課稅,單獨適用15%~45%稅率,於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次日起30日內申報。
B✕ 陷阱
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是104年12月31日前取得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的舊制課法,105年後房地合一新制已不適用。
C✕ 陷阱
「分開計稅、合併報繳」是個人綜所稅中股利所得28%稅率的課稅方式,與房地交易無關,屬名詞混淆陷阱。
D✕
房地合一稅為強制分離課稅,無擇一適用空間。擇一課稅制度是股利所得才有的選項。
房地交易課稅新舊制對照
| 取得時點 | 適用制度 | 課稅方式 | 稅率 |
|---|
| 104年12月31日前 | 舊制 | 併入綜合所得總額 | 5%~40%累進 |
| 105年1月1日後 | 房地合一1.0 | 分離課稅 | 15%~45% |
| 110年7月1日後 | 房地合一2.0 | 分離課稅 | 15%~45%(短期重稅) |
本題陷阱在C選項「分開計稅、合併報繳」聽起來很像分離課稅,但那是股利所得的課稅方式。房地合一是完全獨立的分離課稅,申報書都跟綜所稅分開,務必釐清兩者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