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記帳士稅務相關法規概要112 年第 37 題單選題
我國 A 海運公司 112 年相關交易情形如下:①銷售國際運輸用之船舶 ②進口國際運輸用之船舶 ③進口經營國際貿易之我國船舶專用之燃料 ④銷售供漁船使用之機器設備之用油。以上何種銷售情形免徵營業稅?
D正確答案
區分「零稅率」與「免稅」是解題關鍵。銷售國際運輸船舶為零稅率,進口該類船舶及特定燃料、銷售漁船用油則為免徵營業稅。
為什麼答案是 D
②進口國際運輸船舶、③進口本國籍國際商船專用燃料,依營業稅法第9條皆為「進口免稅」;④銷售漁船機器設備用油,依營業稅法第8條為「銷售免稅」。②③④皆免徵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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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區分「零稅率」與「免稅」是解題關鍵。銷售國際運輸船舶為零稅率,進口該類船舶及特定燃料、銷售漁船用油則為免徵營業稅。
看到「銷售」國際運輸船舶秒選「零稅率」而非免稅,直接刪除含①的選項(A、C),剩下B、D,再確認漁船用油為免稅,故選D。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包含①。依營業稅法第7條規定,「銷售」與國際運輸用之船舶適用「零稅率」,而非「免徵營業稅」。兩者在進項稅額扣抵的規定上完全不同。
B✕
漏掉④。依營業稅法第8條規定,銷售與漁業人供採捕水產動植物使用之機器設備之用油,屬於「免徵營業稅」的範圍,故④應計入。
C✕
包含①。①為零稅率項目,不屬於免徵營業稅的範圍。
D✓ 正確
②進口國際運輸船舶、③進口本國籍國際商船專用燃料,依營業稅法第9條皆為「進口免稅」;④銷售漁船機器設備用油,依營業稅法第8條為「銷售免稅」。②③④皆免徵營業稅。
船舶與用油之營業稅處理對照
| 交易情形 | 稅務處理 | 法源依據 | 政策目的 |
|---|
| 銷售國際運輸用之船舶 | 零稅率 | 營業稅法第7條 | 鼓勵外銷與國際運輸,進項稅額可退 |
| 進口國際運輸用之船舶 | 免徵營業稅 | 營業稅法第9條 | 配合零稅率政策,避免重複課稅 |
| 進口本國籍國際商船專用燃料 | 免徵營業稅 | 營業稅法第9條 | 降低本國航運業營運成本 |
| 銷售供漁船使用之機器設備用油 | 免徵營業稅 | 營業稅法第8條 | 照顧農漁民生活,減輕負擔 |
考選部最愛把「零稅率」跟「免稅」混在一起考!「銷售」國際運輸船舶是零稅率(第7條),但「進口」同樣的船舶卻是免稅(第9條),一字之差稅務處理完全不同,務必看清動詞是「銷售」還是「進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