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財稅行政類科稅務法規108 年第 4 題單選題
納稅義務人違反下列那些相關法律規定且情節重大者,租稅優惠法律之中央主管機關應通知財政部停止並追回其違章行為所屬年度享受租稅優惠之待遇?①環境保護 ②勞工 ③食品安全衛生 ④智慧財產權
B正確答案
產業創新條例等租稅優惠法規明定,違反環保、勞工或食安法律且情節重大者,應停止並追回租稅優惠。
為什麼答案是 B
僅①②③,完全符合法條明列的「環境保護、勞工、食品安全衛生」三大領域,為本題正確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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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產業創新條例等租稅優惠法規明定,違反環保、勞工或食安法律且情節重大者,應停止並追回租稅優惠。
秒解口訣「環勞食」!法條僅列舉環境保護、勞工、食品安全衛生三大社會責任領域,不包含智慧財產權。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包含④智慧財產權,但現行法規並未將其列為停止並追回租稅優惠之法定事由,屬於範圍誤導。
B✓ 正確
僅①②③,完全符合法條明列的「環境保護、勞工、食品安全衛生」三大領域,為本題正確選項。
C✕
僅①②,漏列了③食品安全衛生,法條明文包含食安違規且情節重大之情形,故本選項不完整。
D✕
僅①,漏列了②勞工與③食品安全衛生,法條明文包含此兩者違規且情節重大之情形,故本選項不完整。
停止並追回租稅優惠之法定事由 (以產業創新條例為例)
| 違規領域 | 是否列舉 | 備註 |
|---|
| 環境保護 | 是 | 情節重大即追回 |
| 勞工 | 是 | 情節重大即追回 |
| 食品安全衛生 | 是 | 情節重大即追回 |
| 智慧財產權 | 否 | 非屬追回事由 |
考生易將「智慧財產權」誤認為產業創新核心而勾選。但法條僅列舉「環保、勞工、食安」三大社會責任領域,未包含智財權,切勿自行腦補擴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