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是 A 地所有人,乙是 B 地所有人,A 地與 B 地相鄰,甲在 A 地蓋 C 屋,C 屋越界,部分座落於 B 地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見到甲,笑說沒關係,二個月後乙後悔,乙仍得向甲主張所有物返還
B甲即使故意越界,乙如知其越界而不即提出異議,即不得請求移去或變更C屋
C屋座落於 B 地上的部分,倘為狗舍,乙如知其越界而不即提出異議,仍得請求移去狗舍正確答案
D甲如因重大過失而越界,乙如知其越界並即提出異議,乙請求移去或變更C屋時,法院依法必須准許其請求
答案與詳解
民法第796-2條明定,越界免拆規定僅準用於「與房屋價值相當之其他建築物」。狗舍的經濟價值顯然與房屋不相當,因此無越界建築免拆規定之適用。乙仍得依民法第767條請求拆除狗舍,故C正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