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民法107 年第 5 題單選題考點:自己代理考點:雙方代理
甲授與代理權予乙,以甲之名義購買房屋,正好乙本身有一房屋待售,乙乃將該屋出售給甲,依民法規定,乙之行為屬於下列何者?
A正確答案
代理人乙以本人甲之名義與自己(乙)為法律行為,屬民法第106條禁止的「自己代理」。
逐選項解析
A自己代理自己代理✓ 正確
乙一方面是甲的代理人(買方代理),另一方面自己就是賣方,同一法律行為中「代理人」與「相對人」為同一人,這就是民法第106條所稱的「自己代理」。
B雙方代理雙方代理✕ 易錯陷阱
雙方代理是指「同一人同時代理買賣雙方當事人」,例如乙同時代理甲(買方)又代理丙(賣方)。本題賣方是乙自己,不是第三人,故非雙方代理。
立即註冊,看完整詳解
這題的完整詳解,註冊就能看 · 每天 2 題免費
精選詳解- 完整逐選項解析
- 秒殺解題技巧與破題關鍵
- 關鍵知識表整理
- 陷阱與易錯提醒
- 同考點歷屆題庫連續刷題與錯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