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規定,有關耕地租佃委員會,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區)公所,得就其層級合併設立耕地租佃委員會
B鄉(鎮、市、區)公所轄區內地主、佃農戶數過少時,得不設立正確答案
C委員會佃農代表人數,不得少於委員人數總和之三分之一
D其組織規程,由直轄市政府擬訂,報請內政部核定
答案與詳解
正確。法條明文規定,鄉(鎮、市、區)公所轄區內地主、佃農戶數過少時,得不設立耕地租佃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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