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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聯招 財會政府採購法規、經濟學10143單選題

契約價金係以總價決標,且以契約總價給付,工程標的中某項之實作數量較契約所定數量增加達百分之十五,以下何者正確?

A以契約變更增加該項契約價金百分之十,其他百分之五,由廠商負擔正確答案
B應完全由廠商自行負擔
C由機關與廠商各負擔一半
D應以契約變更增加該契約價金百分之十五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總價契約下,單項實作數量超出契約所定數量達15%時,超過契約數量「10%以上」的部分(即第10%~15%間的5%)由機關以契約變更增加給付,其餘10%以內的差異由廠商自行吸收。

為什麼答案是 A

依採購契約要項規定,總價契約某項實作數量超出契約數量達15%時,超出契約數量10%以上的部分(即5%)由機關以契約變更增加價金給付,10%以內部分由廠商吸收。本選項正確描述了「機關以契約變更增加給付超出部分」的處理原則。

考點:總價契約數量風險分擔考點:廠商風險上限誤解考點:錯誤分攤比例考點:機關責任範圍誤解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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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