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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政府採購法規、經濟學101 年第 42 題單選題

投標廠商依招標文件規定須繳納押標金為 60 萬元,該廠商投標時實際繳納押標金為 80 萬元,今依招標文件規定有不發還押標金之情形,機關應不予發還之數額為若干?

A20 萬元
B60 萬元正確答案
C80萬元
D以上皆非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押標金超額繳納時,不發還金額以「招標文件規定金額」為上限,超繳部分仍應返還。

為什麼答案是 B

招標文件規定押標金為60萬元,發生不發還情形時,機關僅得沒收「規定應繳金額」,即60萬元;超繳的20萬元應予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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