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廉政公務員法大意(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111 年第 4 題單選題
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之規定,下列何者非屬機關任用公務人員時所應注意之事項?
A應本專才、專業、適才、適所之旨
B應注意其對機關首長之忠誠正確答案
C其學識、才能、經驗及體格,應與擬任職務相當
D初任與升調並重
B正確答案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條揭示任用三大原則:專才專業、考量學識經驗體格、初任升調並重,忠誠對象是國家非首長。
為什麼答案是 B
任用法第2條未提及「對首長忠誠」。公務員服務法要求忠於國家、依法行政,效忠對象是國家與人民,不是機關首長,這是行政中立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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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條揭示任用三大原則:專才專業、考量學識經驗體格、初任升調並重,忠誠對象是國家非首長。
看到「對首長忠誠」直接刪除!公務員效忠的是國家與憲法,不是個別首長。
逐選項分析
A✕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條明文規定「公務人員之任用,應本專才、專業、適才、適所之旨」,是任用的最高指導原則。
B✓ 正確
任用法第2條未提及「對首長忠誠」。公務員服務法要求忠於國家、依法行政,效忠對象是國家與人民,不是機關首長,這是行政中立的核心。
C✕
任用法第2條規定任用應考量擬任人員的「學識、才能、經驗及體格」與職務相當,是適才適所的具體化。
D✕
任用法第2條揭示「初任與升調並重」,兼顧新血與資深人員發展,避免機關僵化或阻塞升遷管道。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條:任用四大要旨
| 項目 | 內容 | 白話理解 |
|---|
| 專業適所 | 專才、專業、適才、適所 | 對的人放對的位置 |
| 個人條件 | 學識、才能、經驗、體格與職務相當 | 能力要配得上職位 |
| 人力結構 | 初任與升調並重 | 新人舊人並重 |
| 忠誠對象 | 忠於國家(服務法) | ❌ 不是忠於首長 |
選項 B 把「對國家忠誠」偷換成「對機關首長忠誠」。公務員是國家的公僕而非首長私人部屬,行政中立法更禁止公務員被個別政治人物收編,考選部最愛用這種「偷換效忠對象」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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