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及丁四人欲至銀行行竊,四人講好由甲負責在門口把風,乙負責破壞銀行安全設備,丙負責進入銀行保險庫內拿取錢財,丁則負責事前提供銀行配置圖及規劃行竊流程。依我國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應論以普通竊盜罪之幫助犯
B乙應論以加重竊盜罪之共同正犯正確答案
C丙應論以普通竊盜罪之間接正犯
D丁應論以加重竊盜罪之教唆犯
答案與詳解
乙破壞安全設備,符合刑法第321條第1項第2款(毀越安全設備)及第4款(結夥三人以上)之加重竊盜事由,且與他人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為加重竊盜罪之共同正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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