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 89 年 1 月 28 日農業發展條例修正生效後始成立之農業用地租賃契約,未訂定期限者,依同條例規定下列有關終止租約之敘述,何者正確?
A雙方得隨時終止租約,但應於 1 年前通知對方
B雙方得隨時終止租約,但應於 6 個月前通知對方正確答案
C雙方得隨時終止租約,但應於 3 個月前通知對方
D應先徵得對方同意後始得終止租約,如協議不成,得申請鄉(鎮、市、區)公所耕地租佃委員會調解
答案與詳解
農業發展條例第20條第2項規定:89年1月28日後新訂立之農業用地租賃契約,未定期限者,雙方得隨時終止租約,但應於6個月前通知對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