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地政土地行政大意110 年第 30 題單選題
土地徵收補償費之決定,係屬下列何者之行政處分?
A內政部
B直轄市、縣(市)政府正確答案
C需用土地機關
D土地徵收審議小組
B正確答案
土地徵收補償費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定發給,屬地方主管機關的行政處分。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土地徵收條例,徵收補償費由該管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核定並發給,屬於地方政府做成的行政處分,受處分人不服得提起訴願、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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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土地徵收補償費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定發給,屬地方主管機關的行政處分。
記口訣:徵收核准=內政部,補償發給=地方政府。補償費爭議告的是縣市政府。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內政部負責的是「徵收案件的核准」,不是補償費的決定。考生最常把核准機關和補償機關混為一談。
B✓ 正確
依土地徵收條例,徵收補償費由該管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核定並發給,屬於地方政府做成的行政處分,受處分人不服得提起訴願、行政訴訟。
C✕ 陷阱
需用土地機關(如交通部、國防部)只是「申請徵收」的提案者,不是做成補償處分的機關,也無權核定補償費。
D✕
土地徵收審議小組是內政部內部的審議組織,僅負責審議徵收案件,不對外做成補償處分,也不具行政處分的對外效力。
土地徵收流程:各機關角色
| 階段 | 機關 | 行為 | 性質 |
|---|
| 申請徵收 | 需用土地機關 | 提出徵收計畫書 | 內部申請 |
| 審議 | 土地徵收審議小組 | 審議是否同意 | 內部審議 |
| 核准徵收 | 內政部 | 核准徵收處分 | 行政處分 |
| 補償費核定發給 | 直轄市、縣(市)政府 | 核定並通知發給 | 行政處分(本題) |
本題經典陷阱在於「徵收」和「補償」是兩個分開的行政處分,由不同機關作成。很多考生直覺選 A 內政部,其實內政部只管核准徵收,補償費的核定發給是「該管直轄市、縣市政府」的權限,這也是為什麼被徵收人要告補償費太低,被告是縣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