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直轄市、縣(市)政府應設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置委員5至11名
B調解程序,於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其他適當之處所行之,其程序應公開
C關於消費爭議之調解,當事人不能合意但已甚接近者,調解委員得斟酌一切情形,求兩造利益之平衡,於不違反兩造當事人之主要意思範圍內,依職權提出解決事件之方案,並送達於當事人正確答案
D當事人對於經參與調解委員過半數同意提出解決事件之方案,得於送達後20日之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
答案與詳解
正確。消保法第45條之2規定,當事人不能合意但已甚接近者,調解委員得斟酌情形,於不違反主要意思範圍內,依職權提出解決方案並送達當事人,屬「職權調解方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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