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不動產經紀人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105 年第 30 題單選題
甲於乙商店購得丙手機公司所生產之新型手機,甲交予其子丁使用,詎料丁於使用時竟發生手機電池燃燒,致丁受傷送醫。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關於本案中企業經營者責任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丙公司係生產問題手機之企業經營者,應確保該手機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如有違反,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B該問題手機雖係甲所購買,但如丁因使用而身體受損害,丙公司仍應對丁負損害賠償責任
C若丙公司能證明其於生產手機時無過失者,法院應免除其賠償責任正確答案
D經銷手機之乙商店,就使用問題手機所生損害,與丙公司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但乙商店得主張對損害之防免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以免除其與丙公司之連帶責任
C正確答案
消保法採無過失責任,企業經營者縱無過失仍須負責,法院至多減輕而非免除。
為什麼答案是 C
錯誤!消保法第7條第3項採「無過失責任」,企業經營者縱能證明無過失,法院僅得「減輕」賠償責任,而非「免除」。此為本題陷阱所在。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消保法採無過失責任,企業經營者縱無過失仍須負責,法院至多減輕而非免除。
看到「無過失就免責」直接選錯!消保法是無過失責任,最多減輕賠償。
逐選項分析
A✕
消保法第7條規定,從事設計、生產、製造商品之企業經營者,應確保商品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違反致生損害應負賠償責任,敘述正確。
B✕
消保法保護對象包含「使用商品之第三人」,丁雖非購買人但為實際使用者,仍受消保法保護,丙公司對丁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敘述正確。
C✓ 正確
錯誤!消保法第7條第3項採「無過失責任」,企業經營者縱能證明無過失,法院僅得「減輕」賠償責任,而非「免除」。此為本題陷阱所在。
D✕
消保法第8條規定,經銷商就商品所生損害與設計生產者連帶負責,但經銷商若能證明對損害之防免已盡相當注意,或縱加注意仍不免發生,得免除責任,敘述正確。
消保法企業經營者責任體系
| 主體 | 條文 | 責任性質 | 免責/減輕 |
|---|
| 設計/生產/製造者 | 消保法§7 | 無過失責任 | 證明無過失→僅減輕 |
| 經銷商 | 消保法§8 | 推定過失連帶責任 | 證明已盡注意→可免責 |
| 輸入商品者 | 消保法§9 | 視為生產者 | 同生產者 |
C 選項把「減輕」偷換成「免除」。消保法對生產者採無過失責任,立法目的就是不讓企業以無過失為由脫責,證明無過失最多只能請求法院減輕賠償,絕不可能完全免除。這是消保法最經典的考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