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教育行政類科行政法概要113 年第 41 題單選題
關於訴願代理人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每一訴願人委任之訴願代理人不得超過3人
B訴願代理人有2人以上者,應共同代理正確答案
C與訴願人有親屬關係者,得擔任訴願代理人
D訴願代理人就其受委任之事件,如受特別委任,得撤回訴願
B正確答案
訴願代理人有2人以上時,均得「單獨代理」,無須共同代理。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訴願法第36條規定,訴願代理人有2人以上者,均得「單獨代理」訴願人,而非應共同代理。敘述錯誤,為本題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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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訴願代理人有2人以上時,均得「單獨代理」,無須共同代理。
看到「代理人或代表人有2人以上」,直覺找「單獨」,選項寫「共同」即為錯誤!
逐選項分析
A✕
依訴願法第32條規定,每一訴願人或參加人委任之訴願代理人,不得超過3人。敘述正確。
B✓ 正確
依訴願法第36條規定,訴願代理人有2人以上者,均得「單獨代理」訴願人,而非應共同代理。敘述錯誤,為本題正解。
C✕
訴願法並未限制訴願代理人必須具備特定資格(如律師),與訴願人有親屬關係者當然得擔任訴願代理人。敘述正確。
D✕
依訴願法第35條但書規定,撤回訴願非受特別委任不得為之;反之,若受特別委任即得撤回訴願。敘述正確。
訴願代理人 vs 共同訴願代表人
| 比較項目 | 訴願代理人 | 共同訴願代表人 |
|---|
| 法條依據 | 訴願法第32條、第35條、第36條 | 訴願法共同訴願代表人規定 |
| 人數限制 | 每一訴願人不得超過3人 | 共同訴願人得選定1至5人 |
| 多數人代理/代表 | 均得「單獨代理」(第36條) | 均得「單獨代表」 |
命題者常將「訴願代理人」與「共同訴願代表人」的規定混雜出題。兩者雖然在多數人時皆採「單獨」代理或代表,但法條依據與人數上限不同,審題時務必看清題目問的是代理人還是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