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教育行政類科行政法概要113 年第 17 題單選題
有關公務員之服從義務,依公務員服務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公務員如認長官命令違法,得自行決定是否向長官報告
B長官如認命令並未違法,並以口頭確認,公務員即應服從
C長官之命令違反刑事法律,如經其書面確認,公務員仍應服從
D公務員如認長官命令違法,請求其以書面下達,長官拒絕時,視為撤回命令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違法命令先報告;長官須書面署名才可命服從,涉刑事仍免服從,拒書面視撤回。
為什麼答案是 D
正確。公務員認為命令違法,長官又非以書面署名下達時,公務員得請求書面署名;若長官拒絕,法律效果就是視為撤回該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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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違法命令先報告;長官須書面署名才可命服從,涉刑事仍免服從,拒書面視撤回。
看到服從義務抓三字:報告、書面署名、刑事例外;口頭確認一定錯,拒絕書面就是撤回。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錯在「得自行決定」。公務員認為長官監督範圍內命令違法時,不是可報可不報,而是依法「應負報告義務」。考選部常把強制義務改成裁量語氣。
B✕ 陷阱
錯在「口頭確認」。長官認為命令未違法時,必須以「書面署名」下達,公務員才有服從義務。只有口頭確認不夠,不能直接要求公務員服從。
C✕ 陷阱
錯在忽略刑事例外。一般違法疑義命令,經長官書面署名後可轉由長官負責;但命令若違反刑事法律,公務員無服從義務,書面確認也不能洗白。
D✓ 正確
正確。公務員認為命令違法,長官又非以書面署名下達時,公務員得請求書面署名;若長官拒絕,法律效果就是視為撤回該命令。
公務員服從義務三階段
| 情境 | 公務員義務 | 長官作法 | 法律效果 |
|---|
| 認為命令違法 | 應報告 | 長官重新確認 | 不可自行決定不報告 |
| 長官認為未違法 | 原則上服從 | 須書面署名下達 | 責任由長官負 |
| 長官拒絕書面署名 | 無須服從 | 拒絕書面化 | 視為撤回命令 |
| 命令違反刑事法律 | 無服從義務 | 即使書面亦同 | 公務員不得照辦 |
公務員面對違法命令有三道防線:先報告長官、長官堅持要「書面署名」才能免責、涉及刑事違法絕對不服從。考選部最愛在「書面署名」動手腳,把必要程式改成「口頭確認即可」或「默示同意」來誘答;另一個常見陷阱是「已有書面就能服從」,忽略刑事違法的絕對例外。判斷關鍵:看到違法命令先問「報告了沒」,長官堅持要「有沒有白紙黑字署名」,最後問「會不會關」—只要可能構成刑事責任,前兩階段全部失效,直接拒絕。考試常把「長官拒絕簽名視為撤回命令」這條收尾規則藏在選項裡,記住這是程序保障的最後一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