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四等考試-移民行政類科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112 年第 39 題單選題
有關護照效期,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外交護照及公務護照之效期以5年為限
B護照效期,主管機關得於其限度內酌定之
C護照效期屆滿,得予延期正確答案
D未滿十四歲者之普通護照以5年為限
C正確答案
護照條例明定護照效期屆滿不得延期,只能重新申請換發新照。
為什麼答案是 C
錯誤,即為本題答案。護照條例第 11 條明定「護照效期屆滿,不得延期」,只能重新申請換發新護照,這是護照與一般證件最大差異。
考點:外交公務護照效期考點:主管機關酌定考點:效期屆滿不得延期考點:未成年護照效期
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