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四等考試-移民行政類科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112 年第 9 題單選題
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85條規定,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或外國人,逾期停留或居留,處新臺幣多少元罰鍰?
A1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
B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正確答案
C1千元以上5萬元以下
D2千元以上5萬元以下
B正確答案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85條規定罰鍰為新臺幣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選B最正確。
為什麼答案是 B
符合第85條規定,罰鍰為新臺幣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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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85條規定罰鍰為新臺幣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選B最正確。
直接背誦第85條金額區間:2千至1萬元,看到範圍不符就刪除。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下限1千元錯誤,法條明定下限為2千元,非1千元。
B✓ 正確
符合第85條規定,罰鍰為新臺幣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
C✕ 陷阱
上限5萬元錯誤,法條明定上限為1萬元,非5萬元。
D✕ 陷阱
下限與上限皆錯誤,正確應為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
入出國及移民法罰鍰速記
| 條號 | 違規情形 | 罰鍰金額 |
|---|
| 第85條 | 拒絕出示證件、未辦變更登記、規避查察等 | 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 |
考生常混淆罰鍰上下限數字,誤記為1千元起或5萬元封頂,須精準記憶第85條「2千至1萬」的區間,避免與其他條文罰鍰額度混淆。
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