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四等考試-移民行政類科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112 年第 9 題單選題
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85條規定,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或外國人,逾期停留或居留,處新臺幣多少元罰鍰?
A1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
B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正確答案
C1千元以上5萬元以下
D2千元以上5萬元以下
B正確答案
命題時舊法第85條規定逾期停留或居留處2千至1萬元罰鍰;現行法已移列至第74-1條並提高為1萬至5萬元。
為什麼答案是 B
命題時(舊法)第85條規定,逾期停留或居留處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現行法已移列至第74-1條並提高為1萬至5萬元。
考點:舊法罰鍰額度
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