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偵查終結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告訴乃論之罪,已逾告訴期間者,檢察官應為不起訴之處分
B被告犯刑事訴訟法第376條第1項各款所規定之案件,檢察官參酌刑法第57條所列事項,認以不起訴為適當者,得為不起訴之處分
C檢察官撤銷緩起訴之處分時,被告已履行之附條件部分,依法得聲請返還或賠償正確答案
D緩起訴附條件之履行事項,如係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之財產損害賠償者,應得被告之同意
答案與詳解
錯誤!刑訴法第253條之3第2項明文:「檢察官撤銷緩起訴之處分時,被告已履行之部分,不得請求返還或賠償。」這是確保緩起訴制度穩定性的重要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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