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糾紛案件,除由申請人檢具應備文件向土地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外,下列何種情形得由該管登記機關或直轄市、縣(市)政府主動移送調處?
A土地法第46條之2第2項規定之地籍圖重測界址爭議正確答案
B土地法第34條之1第6項規定之共有物分割爭議
C土地法第101條規定之房屋租用爭議
D土地法第122條規定之耕地租用爭議
答案與詳解
土地法第46條之2第2項明定:地籍圖重測時土地所有權人因界址爭議不能協議者,準用第59條第2項,由該管登記機關主動移送直轄市、縣(市)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調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