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特考五等考試-地政土地行政大意106 年第 33 題單選題考點:徵收失效考點:自始無效
實施土地徵收時,需用土地人未於法定期限內將應發給之徵收補償費繳交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主管機關發給完竣者,該部分土地徵收之法律效果為何?
A徵收失其效力正確答案
B徵收自始無效
C徵收效力不受影響
D徵收效力自始不發生
A正確答案
需用土地人未於法定期限繳交補償費發給完竣者,依土地徵收條例第20條第3項規定,徵收失其效力。
逐選項解析
A徵收失其效力徵收失效✓ 正確
土地徵收條例第20條第3項明定,需用土地人未於公告期滿15日內將補償費發給完竣者,該部分土地徵收「失其效力」。此為法定用語,須精準記憶。
B徵收自始無效自始無效✕ 易錯陷阱
「自始無效」指徵收從一開始就不生效力,但本題是先合法徵收後因未繳補償費才失效,屬「嗣後失效」而非自始無效,概念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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