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特考五等考試-地政土地行政大意106 年第 6 題單選題
下列何者非屬登記機關辦理土地登記之程序?
B正確答案
依《土地登記規則》第53條,土地登記法定程序為「收件、計收規費、審查、公告、登簿、繕發書狀、異動整理、歸檔」,不包含「配件」。
為什麼答案是 B
「配件」非屬法定程序。實務上雖有將相關文件或前案配對的內部作業俗稱,但《土地登記規則》第53條明定的八大程序中並無此項目,為本題應選的錯誤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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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依《土地登記規則》第53條,土地登記法定程序為「收件、計收規費、審查、公告、登簿、繕發書狀、異動整理、歸檔」,不包含「配件」。
熟記土地登記八大程序口訣:「收計審公登繕異歸」,選項中「配件」明顯不在其中,秒選 B。
逐選項分析
A✕
「計收規費」為法定第二道程序。登記機關收件後,需依法計算並收取登記費、書狀費等相關規費。
B✓ 正確
「配件」非屬法定程序。實務上雖有將相關文件或前案配對的內部作業俗稱,但《土地登記規則》第53條明定的八大程序中並無此項目,為本題應選的錯誤選項。
C✕
「繕發書狀」為法定第六道程序。登簿完成後,登記機關會製作並發給土地或建物所有權狀及他項權利證明書。
D✕
「異動整理」為法定第七道程序。登記完畢後,需將相關地籍資料、圖冊進行異動更新與整理,以維持地籍資料的正確性。
土地登記八大程序 (依土地登記規則第53條)
| 順序 | 程序名稱 | 核心作業內容 |
|---|
| 1 | 收件 | 受理申請並編列收件號 |
| 2 | 計收規費 | 計算並收取登記費、書狀費等 |
| 3 | 審查 | 審查申請人資格、證明文件及法令規定 |
| 4 | 公告 | 依法令規定需公告者(如無則免) |
| 5 | 登簿 | 將登記內容登載於地籍資料庫 |
| 6 | 繕發書狀 | 製作並核發權利書狀 |
| 7 | 異動整理 | 更新地籍圖冊及相關資料 |
| 8 | 歸檔 | 將申請案卷宗歸檔保存 |
實務上地政機關內部作業可能有「配件」(將相關文件或前案配對)的俗稱,但國家考試測驗的是《土地登記規則》第53條明文規定的法定登記程序,考生須以法條明文為準,切勿與實務俗稱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