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考試四等考試-一般民政類科行政法概要110 年第 11 題單選題
關於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85號解釋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公務人員基於與國家公法上之職務關係,其作為基本權利主體之身分即與一般人民有所不同
B公務人員保障法關於申訴、再申訴之規定,並不排除公務人員得再依法提起相應之行政訴訟之可能,與憲法訴訟權之保障意旨相違
C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規定未就業務性質特殊機關所屬公務人員之超勤補償等事項,設定必要合理之框架性規範而屬違憲正確答案
D公務員服務法第11條第2項及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第4條第1項等規定,已就業務性質特殊機關所屬公務人員勤休方式予以明確規定而屬合憲
C正確答案
釋字第785號解釋確認公務員與一般人民同享基本權,並宣告未就「業務性質特殊機關」之勤休方式與超勤補償設定框架性規範為違憲。
為什麼答案是 C
釋字第785號宣告,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未就業務性質特殊機關之超勤補償設定必要合理之框架性規範,違反服公職權與財產權保障,屬違憲。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釋字第785號解釋確認公務員與一般人民同享基本權,並宣告未就「業務性質特殊機關」之勤休方式與超勤補償設定框架性規範為違憲。
秒解關鍵:釋字785號宣告「救濟制度(申訴/再申訴)」合憲,但「特殊機關勤休與超勤補償」因缺乏框架性規範而違憲。
逐選項分析
A✕
釋字第785號解釋理由書明言,公務人員基於與國家公法上之職務關係,其作為基本權利主體之身分,與一般人民「並無不同」,皆受憲法基本權保障。
B✕ 陷阱
釋字第785號認為,公務人員保障法之申訴、再申訴規定「並不排除」公務員依法提起行政訴訟,因此「未違背」憲法訴訟權之保障(即屬合憲)。選項稱相違是錯誤的。
C✓ 正確
釋字第785號宣告,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未就業務性質特殊機關之超勤補償設定必要合理之框架性規範,違反服公職權與財產權保障,屬違憲。
D✕
釋字第785號宣告,公務員服務法等規定「未就」特殊機關之勤休方式設定框架性規範,違反憲法保障之健康權,屬違憲。選項稱已明確規定且合憲為錯誤。
釋字第785號解釋核心重點
| 爭點 | 相關法規 | 宣告結果 | 理由 |
|---|
| 公務員基本權主體 | 憲法基本權 | 與人民無異 | 公務員亦受憲法基本權完整保障 |
| 申訴再申訴與訴訟權 | 公務人員保障法 | 合憲 | 內部救濟制度不排除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
| 特殊機關勤休方式 | 公務員服務法等 | 違憲 | 未設必要合理之框架性規範,違背健康權 |
| 特殊機關超勤補償 |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 | 違憲 | 未設必要合理之框架性規範,違背服公職權與財產權 |
考生常誤以為釋字785號將所有公務員相關規定均宣告違憲。實際上,關於「申訴、再申訴」的救濟制度被宣告為合憲(因不阻礙訴訟權);而「勤休方式與超勤補償」才因缺乏框架性規範被宣告違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