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考試四等考試-一般民政類科行政法概要110 年第 15 題單選題考點:公法財產請求權考點:考績可提行政訴訟
公務員對下列何者不得提起行政訴訟救濟?
A請求原服務機關核發服務年資證明被拒
B年終考績被列為丙等
C由主管人員調為同機關、以原職等、敘原俸級及同一升遷序列之非主管人員,以致不能領取主管加給正確答案
D請求領取福利互助金
C正確答案
公務員身分行為與一般行政處分的區別:影響公務員身分、財產權或重大利益者可提行政訴訟;純屬機關內部管理行為(不影響官等、俸給、升遷實質權益)則不得提起救濟。
逐選項解析
A請求原服務機關核發服務年資證明被拒公法財產請求權✕ 錯誤
服務年資證明關係公務員日後申請退休、退撫給付等實質財產權益。若服務機關拒絕核發,已影響公務員依法應享有之權利,屬公法上財產請求權,可提行政訴訟救濟。釋字 298 號等相關解釋均肯認此類救濟途徑。
B年終考績被列為丙等考績可提行政訴訟✕ 易錯陷阱
年終考績丙等直接影響公務員之俸給晉級、獎金、留職乃至於免職(連續兩年丙等得免職),已對公務員身分及財產權造成重大不利影響。依司法院釋字 785 號,公務員就此類考績處分可提行政訴訟,為常見考點陷阱(過去曾認為不得救濟)。
C由主管人員調為同機關、以原職等、敘原俸級及同一升遷序列之非主管人員,以致不能領取主管加給✓ 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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