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語導遊人員導遊實務(二)(包括觀光行政與法規、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兩岸現況認識)104 年第 59 題單選題
有關於大陸配偶工作權,目前大陸配偶經合法入境並通過面談,對於工作權利之取得方式,下列何者正確?
A需申請工作許可
B需等待2年時間
C毋需申請許可,也毋需等待2年,即可在臺工作正確答案
D不能有工作權利
C正確答案
秒記:陸配通過面談、辦妥結婚登記並經許可依親居留後,即有完整工作權;免工作許可,也不用等2年。
為什麼答案是 C
正確。本題考修法後的核心:大陸配偶經面談入境、辦妥結婚登記後,可申請依親居留;經許可依親居留或長期居留期間,即得在臺工作,無須申請工作證,也無須等待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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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秒記:陸配通過面談、辦妥結婚登記並經許可依親居留後,即有完整工作權;免工作許可,也不用等2年。
看到「大陸配偶+工作權」先想兩岸條例第17條之1:依親居留或長期居留期間可工作,選「免許可、免等待」。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錯。一般大陸地區人民受僱在臺工作,原則上確實須由雇主申請許可;但大陸配偶經許可依親居留或長期居留者,屬特別規定保障的工作權,不必另申請工作許可。
B✕ 陷阱
錯。「等待2年」是把舊制或定居年限概念混進工作權。自民國98年8月14日修法施行後,大陸配偶不再須等待2年始能工作;但仍應先取得依親居留或長期居留許可。
C✓ 正確
正確。本題考修法後的核心:大陸配偶經面談入境、辦妥結婚登記後,可申請依親居留;經許可依親居留或長期居留期間,即得在臺工作,無須申請工作證,也無須等待2年。
D✕
錯。大陸配偶並非當然沒有工作權;兩岸條例特別規定,經許可依親居留或長期居留者,居留期間得在臺工作。考題若出現「完全不能工作」這種絕對語氣,通常可先刪除。
陸配工作權一表秒懂
| 身分階段 | 是否可工作 | 是否需工作許可 | 考試關鍵 |
|---|
| 一般大陸地區人民受僱 | 須經許可 | 原則須申請 | 適用一般受僱規則 |
| 大陸配偶依親/長期居留 | 可以工作 | 不須申請 | 本題C |
| 僅團聚、尚未許可依親居留 | 不可直接以本題規則工作 | 不得省略居留許可前提 | 最易被題幹簡寫誤導 |
考選部最愛把「一般大陸地區人民工作」與「大陸配偶工作權」混在一起考。陸配雖然免工作許可,但不是只要入境就當然可工作;法律上的精確前提是已獲許可依親居留或長期居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