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語導遊人員導遊實務(二)(包括觀光行政與法規、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兩岸現況認識)104 年第 23 題單選題
導遊人員帶團投宿觀光旅館業,隔天離開旅館後,始發現旅客之行李留在旅館,該觀光旅館發現該行李後未依規定登記並妥為保管、通知認領或送還、或報請該管警察機關處理,依發展觀光條例規定可處該旅館多少罰鍰?
A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正確答案
B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C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D9萬元以上45萬元以下罰鍰
A正確答案
旅館未依遺留行李規定登記、保管、通知或報警處理,屬違反依發展觀光條例發布的管理命令,罰鍰為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選A。
為什麼答案是 A
正確。觀光旅館業對旅客遺留行李,須登記特徵及發現時間、地點,並妥為保管;已知所有人時應通知認領或送還,未知時應報警處理。違反此管理規則,適用發展觀光條例第55條第3項,得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旅館未依遺留行李規定登記、保管、通知或報警處理,屬違反依發展觀光條例發布的管理命令,罰鍰為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選A。
看到「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這類依母法發布的命令,先連到發展觀光條例第55條第3項:通常是限期改善或1萬~5萬元罰鍰。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正確。觀光旅館業對旅客遺留行李,須登記特徵及發現時間、地點,並妥為保管;已知所有人時應通知認領或送還,未知時應報警處理。違反此管理規則,適用發展觀光條例第55條第3項,得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B✕ 陷阱
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不是本題的遺留行李違規額度。考選部最愛把不同違規類型的罰鍰混在一起;本題不是經營核准登記範圍外業務,也不是其他法定重大違規,而是違反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所定的保管、通知及報警義務。
C✕ 陷阱
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並非違反遺留行李處理義務的處罰範圍。解題不能只憑金額大小猜測,應先定位行為:旅館未妥善處理旅客遺留物,違反的是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再回扣發展觀光條例對違反依該條例發布命令的通用罰則。
D✕
9萬元以上45萬元以下不是本題所適用的法定罰鍰區間。題幹列出「未登記、未保管、未通知送還、未報警」等完整要件,目的就是要考出這是旅館遺留物管理義務的違反;一旦法源定位正確,即可直接排除高額罰鍰選項。
遺留行李處理:義務與罰則
| 考題行為 | 旅館應做什麼 | 違反的規範層次 | 罰鍰 |
|---|
| 發現旅客遺留行李物品 | 登記特徵、時間、地點並妥為保管 | 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 | 違反時依母法處罰 |
| 已知所有人及住址 | 通知前來認領或送還 | 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 | 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 |
| 不知所有人 | 報請該管警察機關處理 | 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 | 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 |
本題陷阱不在「行李」本身,而在法源層級。遺留行李的具體作法寫在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處罰則回到發展觀光條例第55條第3項。看到選項有多組罰鍰時,先分辨是違反管理規則,還是母法直接列舉的其他違規態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