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語導遊人員導遊實務(二)(包括觀光行政與法規、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兩岸現況認識)104 年第 40 題單選題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團聚、居留或定居者,除應接受面談,是否仍需要按捺指紋並建檔管理?
A面談不通過者才需要
B經過內政部許可者就不需要
C視個案情況由面談人員決定
D需要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團聚、居留或定居申請採「面談+指紋建檔」雙軌審查;不是面談通過後才做,也不能由面談人員任意決定,選 D。
為什麼答案是 D
正確。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團聚、居留或定居,除接受面談外,原則上還應按捺指紋並建檔管理;未按捺或核對身分不符者,可能不予許可,已許可者亦可能遭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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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團聚、居留或定居申請採「面談+指紋建檔」雙軌審查;不是面談通過後才做,也不能由面談人員任意決定,選 D。
看到「團聚、居留、定居」就連想兩岸條例的身分審查:面談與按捺指紋是並列要求。選項出現「才需要、就不需要、由人決定」通常都是陷阱。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錯在把按捺指紋當成「面談不通過後」才啟動的補救措施。法規設計是申請團聚、居留或定居時,原則上即應按捺指紋並建檔;面談與指紋建檔是並列的審查機制。
B✕ 陷阱
錯在倒置程序。內政部許可並不會當然免除指紋建檔;反而未按捺指紋,原則上不予許可申請。考選部最愛用「已許可就免做」這種說法,測你是否抓到指紋是許可前的審查要件。
C✕ 陷阱
錯在把法定要件說成面談人員的自由裁量。是否按捺指紋並非個案由面談人員任意決定,而是法規明定的原則性要求;面談人員只能依規定執行,不得自行創設免除標準。
D✓ 正確
正確。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團聚、居留或定居,除接受面談外,原則上還應按捺指紋並建檔管理;未按捺或核對身分不符者,可能不予許可,已許可者亦可能遭撤銷。
團聚、居留、定居的雙重身分審查
| 審查措施 | 是否原則必須 | 功能 | 不配合效果 |
|---|
| 面談 | 是 | 確認婚姻、親屬或申請事由真實性 | 可能不予許可或撤銷、廢止許可 |
| 按捺指紋並建檔 | 是 | 核對身分並建立管理資料 | 不予許可;已許可者可能撤銷 |
| 未滿六歲者 | 例外暫不按捺 | 年滿六歲後於相關申請時補按 | 屆時未按捺,不予許可 |
本題陷阱是把面談與指紋建檔誤認為「二選一」或「前後因果」。正確記法是:面談查真實關係,指紋查真實身分,兩者原則上同時都是申請團聚、居留、定居的法定審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