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三等-財稅行政類科稅務法規115 年第 25 題單選題
房屋稅於每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徵收,甲在114年1月將房屋出售於乙,並完成移轉登記,則114年房屋稅之納稅義務人為下列何者?
A甲
B乙正確答案
C甲與乙依比例按月分攤
D依甲乙協議而定
B正確答案
房屋稅納稅義務人依「納稅義務基準日(2月28日)」之房屋所有權登記狀態認定,1月已移轉登記,故由新所有權人乙繳納。
為什麼答案是 B
1月完成移轉登記,至2月28日基準日時,乙為登記之房屋所有人,依法應由乙為114年房屋稅之納稅義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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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房屋稅納稅義務人依「納稅義務基準日(2月28日)」之房屋所有權登記狀態認定,1月已移轉登記,故由新所有權人乙繳納。
秒解口訣:「房屋稅看228,地價稅看831」。1月過戶,2月28日登記名義人為乙,公法上納稅義務人即為乙,不按比例分攤。
逐選項分析
A✕
甲在1月已完成移轉登記,於2月28日納稅義務基準日時已非房屋所有人,故非當年度納稅義務人。
B✓ 正確
1月完成移轉登記,至2月28日基準日時,乙為登記之房屋所有人,依法應由乙為114年房屋稅之納稅義務人。
C✕ 陷阱
房屋稅公法上之納稅義務人依基準日認定,不按持有月份比例分攤;買賣雙方的分攤屬私法契約範疇,不影響公法認定。
D✕ 陷阱
公法上之納稅義務人由稅法強制規定,不因買賣雙方的私法協議而變更,協議僅生內部民事求償效力。
財產稅納稅義務基準日對照表
| 稅目 | 納稅義務基準日 | 認定標準 |
|---|
| 房屋稅 | 每年2月28日 | 當日房屋所有權登記名義人 |
| 地價稅 | 每年8月31日 | 當日土地所有權登記名義人 |
考生極易誤選C,以為房屋稅會像所得稅或管理費般按持有月份比例分攤。請牢記「公法歸公法,私法歸私法」,稅捐機關只看基準日(2月28日)的登記名義人發單,私底下的分攤協議不能對抗稅捐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