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為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辦理11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經核定之綜合所得淨額為600萬元。此外,甲114年度另有下列所得與損失: 出售未上市(櫃)之甲公司股票,交易所得300萬元 出售上市之乙公司股票,交易所得200萬元 海外所得共80萬元 請問依據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甲114年度之基本所得額應為多少元?
A880萬元
B900萬元正確答案
C1,100萬元
D1,180萬元
答案與詳解
600萬綜合所得淨額 + 300萬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 = 900萬。上市乙公司股票交易所得免計入;海外所得80萬未達100萬門檻免計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