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於114年5月出售於100年購入之房地產,成交價格為2,000萬元,並繳納房地合一所得稅100萬元。隨後,甲於114年10月重購1間房地產,成交價格為1,500萬元。假設2屋均符合自住房屋之規定,請問甲可申請退還之稅額為多少?
A0元
B50萬元
C75萬元正確答案
D100萬元
答案與詳解
重購價1500萬 < 原售價2000萬,採比例退稅:100萬 × (1500/2000) = 75萬元。此為房地合一稅重購自住房地退稅的標準算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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