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資訊處理類科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113 年第 1 題單選題
甲為年滿 18 歲之國民,因故未受基本教育,依憲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得自由選擇是否接受基本教育
B甲應接受基本教育,免納學費
C甲應接受補習教育,免納學費正確答案
D甲得自行負擔學費,接受補習教育
C正確答案
依憲法規定,已逾學齡未受基本教育之國民,一律受補習教育,且免納學費。
為什麼答案是 C
依憲法第160條第2項規定,已逾學齡未受基本教育之國民,一律受補習教育,免納學費。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依憲法規定,已逾學齡未受基本教育之國民,一律受補習教育,且免納學費。
看到「年滿18歲(已逾學齡)」且「未受基本教育」,直接對應憲法明定的「受補習教育」與「免納學費」兩大關鍵字。
逐選項分析
A✕
憲法規定已逾學齡未受基本教育者「一律」受補習教育,具有強制性,並非由國民自由選擇是否接受。
B✕ 陷阱
「基本教育」是針對6歲至12歲之學齡兒童;甲已18歲,屬於已逾學齡之國民,應受的是「補習教育」。
C✓ 正確
依憲法第160條第2項規定,已逾學齡未受基本教育之國民,一律受補習教育,免納學費。
D✕
憲法明文保障此類補習教育為「免納學費」,且其書籍亦由政府供給,無須自行負擔學費。
憲法第160條:國民教育之保障
| 適用對象 | 教育類型 | 學費負擔 | 書籍供給 |
|---|
| 6歲至12歲之學齡兒童 | 基本教育 | 免納學費 | 貧苦無力升學者,由政府供給 |
| 已逾學齡未受基本教育之國民 | 補習教育 | 免納學費 | 一律由政府供給 |
本題最容易掉入的陷阱是混淆「基本教育」與「補習教育」的適用對象。憲法將受教對象依年齡區分:學齡兒童(6-12歲)受的是基本教育;而錯過學齡的國民(如本題18歲的甲)受的則是補習教育,兩者皆免納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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