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資訊處理類科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113 年第 8 題單選題
憲法第 52 條規定:「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上之訴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其並非永久豁免,僅為暫時性的程序障礙
B其豁免亦及於同案之共同正犯、教唆犯與幫助犯。總統並免於在追訴他人刑事案件上作證之義務正確答案
C此豁免權雖不得概括拋棄,但若總統自願配合其程序之進行者,應認為總統以個別證據調查行為,事實上並未造成總統尊崇與職權行使之損傷或妨礙,則並未違背憲法第 52 條
D總統就國家機密事項於刑事訴訟程序享有拒絕證言權
B正確答案
本題考總統刑事豁免權(釋字388、627號)。總統豁免僅及於本人,不及於共同正犯、教唆犯、幫助犯,也不免除作證義務,B為錯誤敘述。
為什麼答案是 B
釋字627號明白指出:豁免權僅及於總統本人,不及於同案共同正犯、教唆犯、幫助犯;總統亦不享有免除在他人刑案作證之義務。本選項敘述與釋字相反,故為錯誤(本題要選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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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本題考總統刑事豁免權(釋字388、627號)。總統豁免僅及於本人,不及於共同正犯、教唆犯、幫助犯,也不免除作證義務,B為錯誤敘述。
豁免權是「對人」保護總統本人,絕不外溢到共犯,也不能拿來逃避作證——選B。
逐選項分析
A✕
釋字627號明確指出總統刑事豁免並非永久免責,而是任期內「暫時性的程序障礙」,卸任後仍可追訴,敘述正確。
B✓ 正確
釋字627號明白指出:豁免權僅及於總統本人,不及於同案共同正犯、教唆犯、幫助犯;總統亦不享有免除在他人刑案作證之義務。本選項敘述與釋字相反,故為錯誤(本題要選的答案)。
C✕
釋字627號允許總統就個別證據調查自願配合,只要未損及總統尊崇與職權行使,即不違背憲法第52條,敘述正確。
D✕
釋字627號肯認總統就國家機密事項在刑事訴訟程序享有拒絕證言權及拒絕提供相關證物之特權,敘述正確。
釋字627號 總統刑事豁免權重點
| 項目 | 內容 |
|---|
| 性質 | 暫時性程序障礙,非永久免責 |
| 及於範圍 | 僅及總統本人,不及共同正犯、教唆犯、幫助犯 |
| 作證義務 | 不免除在他人刑案作證之義務 |
| 可否拋棄 | 不得概括拋棄,但可自願配合個別調查 |
| 國家機密 | 享有拒絕證言權及拒絕提供證物特權 |
總統刑事豁免權是針對「總統本人」於任期內的暫時性保護,目的在維護元首尊崇與職權順暢行使。考生易誤以為保護範圍會「外溢」到同案共犯或免除作證義務,但釋字627號明文限縮在總統本人,B選項正是把範圍不當擴大,故為錯誤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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