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合會者,謂由會首邀集二人以上為會員,互約交付會款及標取合會金之契約。下列關於合會之敘述,何者錯誤?
A法人不得為會員正確答案
B會首不得兼為同一合會之會員
C無行為能力人不得參加其法定代理人為會首之合會
D首期合會金應經投標,由得標會員取得
答案與詳解
此為錯誤敘述,本題應選 A。民法第709-2條第1項明定:「會首及會員,以自然人為限。」亦即法人不僅不得為會員,連會首也不得擔任。本選項僅敘述「法人不得為會員」,未提及法人亦不得為會首,屬於不完整或片面的敘述,故被認定為錯誤。考選部以「敘述不完全=錯誤」的命題技巧,要求考生精準掌握條文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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