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 222 條規定,故意或重大過失之責任,不得預先免除。依此規定,實務上認定非屬故意及重大過失責任即得預先免除。此種解釋係採取何種解釋方法?
A反面推論
B類推適用正確答案
C目的性限縮
D歷史解釋
答案與詳解
考選部公告之正解。依公告答案的立場,實務上由民法第222條推出「非故意及重大過失責任得預先免除」屬類推適用。學理上類推適用通常指「法律未規定時,援用相似規定填補漏洞」,本題的推論是否屬類推適用學說上有爭議,但國家考試應以公告答案為準。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